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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以营商促“赢商”,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发布时间:2024-02-15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信用建设

  “您好,您对菏泽市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是否满意?”“您对菏泽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满意?”“您对菏泽市政府采购流程的便利化程度是否满意?”……一张张政府采购满意度问卷飞向四面八方的供应商,在会场上,在电话里,在微信群里,温馨地询问瞬间拉近了山东省菏泽市财政局与供应商的距离。菏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新宇向记者透露,近日菏泽市财政局也得到了一个好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显示,菏泽市政府采购领域满意率位居全省前三名。

  那么,菏泽市财政局是如何提升市场主体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呢?邵新宇介绍,该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得民心、顺民意、惠民利。

  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邵新宇介绍,在公开公示环节,采购人在发布采购意向时,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和标包,便于市场主体及早准备,增强竞争实力。此外,菏泽市财政局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预留采购份额方面,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菏泽市财政局还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项目,价格评审优惠5%。同时,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其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5%,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5%,减少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在融资服务上,促进中标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无缝隙对接。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模式,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可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

  菏泽市财政局算了笔账,截至目前,菏泽市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25.4亿元,占比93.8%。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2.5亿元,惠及企业126家。

  多维度推进全流程再提速

  专人盯、跑断腿、补文件……这些烦琐的投标流程,曾经给许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留下了“阴影”。如今,这些困扰在菏泽已成为过去式。在报名环节,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的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效减轻了供应商交易成本。在评标环节,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审,专家通过网络系统,远程异地打分,努力实现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在合同签署环节,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供应商可线上通过电子签章签订合同,实现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

  深层次强化诚信监管建设

  为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菏泽市财政局切实做好信用+监管+服务的文章。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清单式”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违法行为清单”,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把采购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倒逼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诚信守约、认真履约。目前,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参与主体已达9226个,登记政府采购项目2683个,处理失信记录531条。三是坚持以“防”为先,加强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通过大数据手段,依托菏泽市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智能辅助排查和预警,畅通了监管渠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项项制度机制,一个个数据背后,是菏泽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菏泽市财政局以“连环拳”的速度和力度,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信用中国 |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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