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冷水滩区、零陵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城镇基准地价管理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布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本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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