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废止《眉山市财政局关于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宜(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眉山市财政局关于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宜(修订)的通知》(眉财采〔2021〕6号),自2024年2月1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眉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文章搜索
1
2
3
4
5
6
7
8
请进行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