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和相关失信案例核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做好数据报送。针对哄抬物价、散布谣言、恶意隐瞒疫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跟进落实,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加大信用事件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展示我市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勇于担当等好人好事,集中曝光在疫情防控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例以及作出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的失信事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过程情况描述、受到哪些部门处罚、处罚依据、结论等。
三、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疫情防控,不得随意制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不得对一般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快办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不需企业当面递交申请材料。进一步规范明确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优化服务,限时办结。鼓励开展网上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对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经行业监管部门认定,一企一策,支持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联系人:王瑞婧 8236808 18536158565
邮 箱:llsfgwxyzx@163.com
吕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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