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0号)转发你们,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待遇于2023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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