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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方山县聚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28785810344U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方应急罚2024执法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6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四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违法事实: 主斜井提升绞车未安装过卷装置;主斜井皮带无跑偏装置,未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玖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9.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30
处罚机关: 方山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0MB1981103G
数据来源单位: 方山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0MB19811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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