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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方山县绿源蔬菜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141128681921058F
法定代表人: 李二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方农(农安)罚(202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方山县绿源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西葫芦,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方山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方农(农安)责改〔2025〕2号),责令其在202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改正。2025年12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责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该批次西葫芦共生产100公斤,涉及销售金额300元(每公斤/3元),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西葫芦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佰
罚款金额 (万元): 0.03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2
处罚机关: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0MB1536368L
数据来源单位: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0MB153636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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