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激励 措施共1项)
1.企业债发行过程中,鼓励发行人披露海关认证信息,增强发行人的市场认可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吕梁市文明办 (激励 措施共1项)
1.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给予便利和优惠。
吕梁市民政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在评选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时予以优先考虑。
吕梁市财政局 (激励 措施共2项)
1.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将企业纳税信用状况作为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A级纳税人。
2.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办理社保等业务时给予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等必要便利。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在政府招标供应土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激励 措施共2项)
1.优先核发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2.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激励 措施共1项)
1.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
吕梁市商务局 (激励 措施共1项)
1.办理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时, 给予优先处理的便利政策,缩减办证的时间。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激励 措施共6项)
1.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告。
2.办理目录外3C和3C证书时,予以优先处理。
3.优先安排免办CCC认证货物担保放行以及后续销毁核销等。
4.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
5.建立绿色通道,在办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便利服务。
6.在价格执法检查中,适当减少抽查频次。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激励 措施共2项)
1.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提交进出口证明的,可以简化进出口证明等相关手续。
2.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部分申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吕梁银保监分局 (激励 措施共3项)
1.审批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从事相关业务等行为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2.在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
3.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吕梁税务局 (激励 措施共6项)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4.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5.纳税信用A级出口企业可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评为出口管理一类企业的A级纳税人,享受以下便利措施: (1)国税机关受理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2)可优先安排该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3)国税机关可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吕梁市总工会 (激励 措施共1项)
1.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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