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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1-03-11| 发布委办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惩类型: 联合惩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民航局、外汇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1-03-11
参与委办局(18) 奖惩措施:(48)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
  • 吕梁市委组织部(1)
  • 吕梁市文明办(1)
  • 吕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1)
  • 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
  •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
  • 吕梁市财政局(8)
  •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
  •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3)
  • 吕梁市水利局(3)
  •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3)
  • 吕梁市商务局(3)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
  • 吕梁银保监分局(1)
  • 吕梁税务局(1)
  • 中共吕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1)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惩戒 措施共7项)

1.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2.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参考

3.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依据或参考;从严审核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重点关注

5.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参考

6.依法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7.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吕梁市委组织部 (惩戒 措施共1项)

1.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吕梁市文明办 (惩戒 措施共1项)

1.依法限制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

吕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惩戒 措施共1项)

1.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惩戒 措施共1项)

1.依法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惩戒 措施共2项)

1.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吕梁市财政局 (惩戒 措施共8项)

1.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2.依法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依法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5.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中止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终止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7.依法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8.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参考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惩戒 措施共2项)

1.依法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2.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依法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3.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2.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3.依法限制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吕梁市水利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2.依法限制失信责任主体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3.依法限制失信责任主体申请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惩戒 措施共3项)

1.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2.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3.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吕梁市商务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参考

2.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惩戒 措施共6项)

1.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参考

2.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加大进出口货物监管力度

4.依法限制取得生产等许可

5.依法加强检验检疫信用监管

6.加强日常监管检查

吕梁银保监分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吕梁税务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参考

中共吕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惩戒 措施共1项)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 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布“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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