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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0-05-26| 发布委办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奖惩类型: 联合惩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电子认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文明办、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5-26
参与委办局(8) 奖惩措施:(15)
  •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
  •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2)
  •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
  • 吕梁市财政局(1)
  •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2)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
  • 吕梁银保监分局(1)
  • 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1)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惩戒 措施共3项)

1.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3.从严审核发行企业债券,依法限制发行公司债券,限制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中,将其严重失信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惩戒 措施共2项)

1.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验机构认可等工作中,将其严重失信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2.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计入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失信行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2.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对失信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对失信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行业禁入

3.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中,对失信机构从严审核

吕梁市财政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时,采取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或不予支持等限制措施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惩戒 措施共2项)

1.从严审核发行企业债券,依法限制发行公司债券,限制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中,将其严重失信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2.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将失信机构相关信息作为银行授信决策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失信机构提高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保险等服务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惩戒 措施共2项)

1.对吊销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机构,责令限期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吕梁银保监分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将失信机构相关信息作为银行授信决策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失信机构提高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保险等服务

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惩戒 措施共1项)

1.限制获得荣誉称号,已经获得的按程序及时撤销,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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